Saturday, September 27, 2008

[復刻版] 日子還是要過下去


星期五的下午,我突然想起這麼一件事

我:「喔!老師,你知道嗎?如果我到時候交不出國科會的報告,他們會處罰老師耶」
老師:「怎麼罰?說來聽聽」

我:「就是處罰指導教授繼年內,都不能再接想做國科會專題的大學生...」
老師:「(振奮狀)喔耶!這樣我的工作就可以減少了!」

我:「哦~那我就不要寫報告,讓你如願以償好了...」
老師:「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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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星期五我經歷了自出生以來,最失敗的一場談判,不僅沒有成功傳達事情的嚴重性,還讓我自己陷入了可拋式廉價勞工系列(雖然本來就是),不過至少讓我學到幾件事:

1. 人生必修--厚黑學暨談判技巧,不然你跟老闆的negotiation只會變成老闆單向式對你丟條件的殺價大會。

2. 等到10年後,不管還是什麼樣的身分,恐怕已經不會再有這樣的細膩心思,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或體力,去為別人設想怎麼做比較好了吧。就像如果還是小員工,可能再也不會想說「大老闆的研究怎麼都沒人跟他商量進度?」或是「主管忙著考試、沒空做的事,我幫她做起來好了...」;就算是大老闆了,恐怕心裡也只能想著「如何獲利」或是「要裁哪些人」這般現實的問題。

回想現在的我所做的,我老是擔心這個那個,就很像寶姊在畢旅的最後說的「只會用心機彩妝、卻一點也沒有心機的笨女孩」(好啦~我承認他就是在罵我T^T),完全忘記自己其實也有自己的責任該做,甚至一味的替他人想,然後再把自己弄成那麼委屈的媳婦,何苦呢?

不過就當摔一次就學一次乖吧,至少10年後,我或許還記得,10年前的我真的很單純,我真的只是想盡力做我能做的任何事,儘管我知道,收拾得再乾淨的地方,12天過後回來還是一樣會被弄亂,甚至可能根本沒人覺得那是一件重要的事,還有在一起工作不等於可以建立一樣的價值觀、被稱讚很可靠也不等於真正被信賴而能交付一些什麼,但當它們真的"have happened"了之後,我就會了、懂了,就像小孩碰過一次滾燙的爐子之後,就知道火會傷人,這是一樣的道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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